退役軍官吸收現役軍官「為祖國效力」 判刑12年半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最高法院示意圖,最高法院2023年新外觀。(圖/記者吳銘峯攝)

最高法院將金門共諜邵維強案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退役上尉邵維強,被大陸情報單位吸收後,在金門地區以旅行社為據點,吸收現役軍官。其中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遭吸收後,更簽署「為祖國效力」的誓言書。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邵維強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地區開設旅社,另外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不過他遭大陸情報單位吸收後,2002年起就開始積極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

向德恩先前因為婚變,心情低落,邵維強趁虛而入,2人相談甚歡,向德恩竟然答應邵維強要求,簽署:「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未來也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為組織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的使命」內容的誓約書。而且2人還持誓約書開心合影,向德恩當下也提供「陸軍裝甲五六四旅上校戰訓副旅長向德恩」的名片,讓邵維強覆命。之後向德恩每個月領取4萬元酬勞,最後到案發之際,總計領走56萬元。全案爆發後,檢調單位逮捕邵維強、向德恩,並提起公訴。

檢方另外查出邵維強也經營地下匯兌,總計2016年初到2022年2月遭逮捕後,經手超過9千萬新台幣,這部分一併起訴。邵維強一審遭重判15年,上訴二審後改判1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向德恩一二審均遭判刑7年6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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