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國小重建案「中央只補助300萬」蔡其昌反駁 台中教育局說明

▲盧秀燕談藍白合,基層士氣大振。(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盧秀燕指中央僅補助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經費300萬。(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台中市大甲國小今(25日)舉行校慶暨行政大樓東棟啟用典禮。台中市長盧秀燕致詞表示,改建經費1.7億餘元,中央只給300萬元,整棟大樓幾乎是台中市府預算。教育部傍晚指出,指教育部根據台中教育局所報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1.7億元,並非僅有300萬。不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澄清,盧市長所說是指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興建預算,但是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所指中央補助4000多萬元,為六年前已完工的「北棟」校舍,非今日完工東棟行政大樓。

大甲國小今天舉行校慶暨行政大樓(東棟)啟用典禮,盧秀燕在致詞提及,改建經費共要1.7億餘元,但跟中央要錢不順利,只要到300萬元,約1.7億元經費都是台中市府編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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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引發當時在場的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臉色大變。隨後到場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表示,當初爭取教育部4400萬元補助,要盧秀燕不要造謠惹事。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澄清,盧市長所說是指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興建預算,由教育部於107年提供大甲國小計劃型補助經費319萬6,000元、台中市政府補助56萬4,000元,109至111年度再由巿府分年編列預算,計1億7,054萬6,000元經費支應;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所指中央補助4000多萬元,為六年前(106年)已興建完工的「北棟」校舍,非今日完工之東棟行政大樓。

傍晚教育部國教署表示,有關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拆除重建補助經費,在107年度時,國教署核定規劃設計費376萬元,並根據台中市教育局需求,經國教署審查後,核定110至111年度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經費1億7054萬6000元,其中109年為3000萬元,110年為1億300萬元,111年為3754萬6000元,並沒有只補助300萬元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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