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第12個交通科技執法設備在這裡! 明年元旦正式執法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新增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新增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為該鄉鎮中心主要道路,雲林縣警察局為確保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選定該易肇事路段「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向交通部爭取300萬元經費建置雲林縣第12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來執行取締路口「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等2項交通違規行為。

雲林縣警局說明,該設備可透過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取締交通違規行為, 該系統經過測試完成後,已於11月20日驗收完成、並於11月21日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 www.ylhpb.gov.tw)」,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執法。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新增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測試汽車未禮讓行人攝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取締違規項目,1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2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故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保障行人用路安全,且避免遭取締而傷及荷包。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新增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虎尾鎮林森路一段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測試機車騎士闖紅燈攝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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