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郭哲敏狠撈16.5億 買房產、畫作、跑車隱匿犯罪所得

▲郭哲敏在台灣警方監控下被押解前往泰國收容所。(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洗錢大亨郭哲敏被押解抵台,新北檢27日偵結起訴。(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記者陳以昇、劉人豪/新北報導

撼動政壇的檢警高層涉足88會館不當飲宴案,會館負責人、名模錢帥君男友郭哲敏涉及洗錢案,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經手金額至少217億元,獲利至少16億,在檢警搜索前潛逃泰國,今年10日遣返回台隨即遭收押禁見,新北地檢署今(27)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將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起訴。

新北地檢署指出郭哲敏自2018年起,經營線上博奕遊戲相關產品服務,提供給境外各賭博業者,再向各境外賭博業者依各款遊戲輸贏金額之比例抽成,以此方式共同經營線上賭博網站,自2018年年初至2022年底止,獲利至少5520萬3147美元,折合約新台幣16億5609萬4410元。

▲檢警順利押解洗錢大亨郭哲敏抵台,並在桃園機場宣讀其遭逮捕權利。(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另外郭哲敏為掩飾或隱匿營利賭博犯罪所得,透過人頭公司,自境外將犯罪所得匯入在台申設之金融機構帳戶,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經手匯兌金額至少217億餘元,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層層轉換,使郭哲敏得用以購買房產、畫作、跑車或繳納信用卡等費用,以上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

檢察官審酌被告2人均未坦承全部犯行,郭哲敏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所涉賭博、洗錢等犯罪時間長達數年,犯罪所得至少16億餘元,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及法秩序之穩定,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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