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向詠強(中)涉再犯酒駕並肇事撞死新加坡籍空少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2度酒駕被判刑定讞並被吊銷汽車駕照的富商向詠強,去年(2022年)11月涉酒後開著保時捷休旅車,在北市敦化南路二段撞死1位疑似闖紅燈過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向男被起訴涉犯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加重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他主張已賠償死者家屬獲原諒為由,聲請不採取國民法官參審,台北地院今駁回他的聲請確定。
向詠強本案於今年(2023年)7月21日被起訴,移審成為北院今年第4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他聲請維持職業法官審理的通常程序、不採行素人國民法官參審,主要理由為不含強制險理賠,他已另支付800萬元和死者家屬和解,獲得原諒不再追究他任何民刑事責任,死者母親也同意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
向男主張媒體對本案不實報導,設定他是開保時捷的富商等負面標籤,勢必使擔任國民法官的素人產生偏見,且他已認罪、全案僅剩量刑輕重爭議,並無彰顯國民法官參審價值的重要意義。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內部。(圖/記者黃哲民攝)
合議庭開庭調查時,住在新加坡的死者母親透過在台代理人表示,和解條件雖約定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但賠償金沒完整填補家屬悲痛,仍希望向男受到應得刑責、從重量刑,經法官再三詢問是否真心不願國民法官參審,死者母親委託的代理人強調「僅是和解時講好的條件」。
法官認為,本案向男所涉罪名非告訴乃論,合議庭對訴訟程序仍可裁量,且國民法官參審本案,不至於造成死者家屬沉重心理負擔或不利身心狀況情事,何況國內已有多件國民法官參審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例,向男所指媒體報導也沒全然聳動不符事實,無從論斷未來擔任本件國民法官的素人會因接觸媒體報導而偏頗。
此外,法官指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件的量刑輕重,是廣大國民關心之事,具有重要意義,而向男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並爭取緩刑,檢辯雙方仍有歧見,加上本案犯罪事實與一般國民日常生活交通經驗息息相關,擔任國民法官的素人應無難以理解之虞,應不會出現審理程序拖延而有損向男權益情形。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座位銘牌。(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審酌公共利益與當事人權益,認定本案並無不宜國民法官參審事由,今裁定駁回向詠強的聲請,不得抗告。本案表定再完成2次不公開的檢辯協商程序後,下月(12月)19日將公開進行審前準備程序。
本案發生於去年11月1日晚間9點多,經營建築、房地產投資、旅行社與北市高檔連鎖按摩會館的52歲「向董」向詠強,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北往南內側車道,高速撞飛行人穿越道上1位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新加坡籍空少,造成空少頭顱破裂、頸椎骨折慘死,向男座車引擎蓋凹陷內縮,對折出空少挨撞留下的隱約人形。
向詠強留在現場向警員自首做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8毫克。向男供稱當天下午吃飯喝半瓶紅酒,休息到晚間8點多自認酒醒,想開車回家不料肇事。向男有2次酒駕各被判刑4月定讞前科,他的汽車駕照更早在2019年1月就因酒駕被吊銷至今。向男經檢方複訊諭令交保75萬元,被移送時小聲對發問的媒體表示「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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