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區某郵局謝姓行員,偷A民眾存款。(示意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自砸「鐵飯碗」!北市士林區某郵局處理儲匯壽險謝姓行員,2022年7月起陸續將客戶欲存入的現金,從中A一點,其貪心程度就連10元都要偷,導致4名民眾共被侵佔6105元。直到有客戶反應登載在存簿上的金額與實際存款不符,政風室展開調查,揪出內賊。士林地院審結,依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該郵局鄰近市場,因此有許多攤商會拿零錢做存入,然而,39歲謝姓行員卻動起歪腦筋。判決指出,2022年7月15日上午,鍾姓民眾13850元零錢想存入帳戶,謝員從中拿走2000元零錢;同年月25日,同名鍾姓民眾拿20130元零錢要存,謝又拿走4000元零錢。
食髓知味的謝員,於同年8月10日又A走廖姓民眾欲存的50元零錢,8月11日從鄭姓民眾交付的3萬元零錢,將其中10元拿走,10月3日再以同樣手法暗槓李姓民眾45元零錢存款。
同年10月3日郵局政風室受理其他客戶檢舉該名謝員,經調查才讓全案因此曝光,自知逃不掉的謝員於同年12月8日主動到地檢署自首,檢方根據4名被害人指述、郵局內監視器等,依5次業務侵占罪將謝起訴。
開庭審理時,謝坦承犯行,並將6000元交還給鍾姓民眾,鍾姓民眾也到庭表示願意原諒,給予自新機會。法官審酌,謝任郵局儲匯壽險工作員,負責辦理郵政儲蓄業務,竟萌生貪念,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侵佔存戶部分現金,造成被害人、郵局無端受有財產上損害,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且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所為實屬不該。
法院考量,謝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兼衡其犯罪動機、自陳大學畢業、未婚、目前在飲料店打工等,依5次業務侵占罪各處有期徒刑4、4、3、3、3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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