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將開放夜店營業至凌晨4時。(示意圖/CFP)
記者王佩翊/編譯
泰國內閣28日通過一項最新草案,新法將開放當地夜店延長營業時間至凌晨4時,計畫藉此持續刺激旅遊觀光業發展,最快12月15日就可上路。而新制同時也適用於依據飯店管理法註冊的飯店內部娛樂場所。
根據《曼谷郵報》報導,泰國內政部發言人黛蘇麗(Traisuree Taisaranakul)宣布,為了促進觀光業發展,將延長曼谷、清邁、春武里、蘇梅島以及普吉島等主要旅遊勝地的夜店的營業時間。
根據現行法規,夜店等娛樂場所最晚只可營業至凌晨2時,而新法將延長2小時至凌晨4時。相關草案已經通過,最快12月15日就會上路。
泰國政府致力推廣觀光,10月31日也宣布,從2023年11月10日開始至2024年5月10日,對來自台灣的旅客免簽,旅客入境後可免簽停留30天。
不過泰國機場營運公司(AOT)11月宣布,該公司將自2024年4月1日起,將旗下6個機場原價為700泰銖(約新台幣626元)的乘客服務費,調高至730泰銖(約新台幣653元),而相關調漲措施已獲得泰國民航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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