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女子在婚前發現男友劈腿小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蕭姓女子和張姓男友交往6年後論及婚嫁,但婚前蕭女卻發現男友劈腿Y姓女子,Y女甚至還為了張男輕生,蕭女傳訊息給Y女的妹妹、子女希望她們好好照顧Y女,但卻又稱Y女「小三」,讓Y女氣炸回嗆「你複製不了我氣質和優雅」、「明明是2人座跑車卻要坐3個人,好擠啊!」甚至對蕭女提出民、刑事告訴,但法院審理後,判蕭女免賠。
判決指出,蕭姓女子是2015年起和張姓男友交往,兩人原本預定2021年結婚,但婚前蕭女卻得知張男在外已經有了「小三」Y女,蕭女心灰意冷原本打算和張男分手,成全張男和Y女,但張男卻不願分手,想要繼續享受齊人之福。
後來蕭女得知Y女曾經輕生獲救,多次想聯繫Y女不成後,改傳訊息給Y女的妹妹和小孩,希望她們好好照顧Y女,但訊息中因為稱Y女「小三」,再度惹惱Y女回嗆蕭女「我不想跟妳直球對決,但妳卻找上我」、「連一個妳都無法知道他住那裡的人,妳又如何自處」、「你無法抄襲我。也複製不了我的氣質跟優雅,更不會有我的品位跟眼光」、「正版與冒牌總有區別、自己對號入座吧」。
除了開嗆,Y女還針對蕭女傳給她妹妹和小孩的訊息,提出民、刑事告訴,刑事部分被檢察官認定沒有毀謗的故意偵結不起訴。
民事部分,Y女以損害名譽權求償25萬,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蕭女的言論沒有貶損Y女的名譽,也沒有將訊息公諸於眾,因此判蕭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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