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睦吵架。(示意圖/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和老婆結婚後感情不睦,兩人漸行漸遠,但老婆發現楊男工作不認真努力就算了,竟還搞外遇,氣得跑到公婆家外面大喊「你們縱容兒子外遇」,甚至發傳單怒嗆婆婆「什麼樣的媽媽可以教出這樣的孩子?」後來被楊家人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依毀謗罪判罰金5000元。
判決指出,楊男和老婆結婚後感情不睦,老婆除了嫌楊男工作不認真,更離譜的是竟還搞外遇,因此氣得在2021年6月25日中午12時許,跑到公婆家外,對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
後來楊男老婆和楊家徹底鬧翻,到了2021年9月16日,楊男老婆又跑到公婆家附近,散發「陳老師,你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嗎?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的傳單,家庭糾紛整個被攤在陽光下,鬧得街坊鄰居皆知。
後來楊男和老婆終於離婚,但楊家人卻不打算善罷干休,提告楊男老婆妨害名譽,楊男老婆則辯稱她講的都是事實,沒有惡意毀謗。
法官審理認為,楊男外遇的事情,就算老婆認為是真的,但楊男並非公眾人物或擔任、參選公職,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認為這一部份毀謗罪成立;但散發傳單的部分,則因傳單上沒有指名道姓,僅有稱「陳老師」,但陳老師在高雄比比皆是,一般通常之人實無法憑此即知傳單之內容係在指摘楊家人,不構成毀謗罪,因此僅判罰老婆罰金5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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