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謝姓等4名男子假借處理債務,持鎮暴槍射擊後擄走被害人,強盜其現金與金項鍊等財物。(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謝姓、羅姓與2名陳姓男子,於2021年10月間於平鎮區某處加油站前攔下黃姓被害人,其中謝男持鎮暴槍對被害人射擊,其餘人則對其拳打腳踢後強擄上車,押至某處民宅拘禁,強盜其身上4萬4千元現金與金項鍊等財物,還要求再交付12萬元,被害人佯稱回家領錢後獲釋,並趁機報警求助,警方循線將謝男等4人拘捕到案;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依加重強盜罪嫌將謝男等4人起訴。
檢警調查,24歲的謝姓男子、22歲的羅姓男子、23歲陳姓與24歲陳姓男子於2021年10月31日凌晨1時許,由姓名不詳之男子駕車在平鎮區中豐路某加油站前,攔截騎乘機車的黃姓被害人,黃見眾人自後追逐,加快油門逃逸,謝男則持鎮暴槍對黃射擊腳部、臉部等處射擊,最後黃男仍被攔截,謝男等人則強擄黃男上車至桃園市中壢區某處民宅,持球棒對黃男拳打腳踢毆打,逼迫其須交付16萬8千元才能離開。
其中羅姓男子搶走黃男頸部價值約4、5萬元金項鍊1條,又搶走其身上4萬4千元現金,同時逼迫黃男需再繳交12萬8千元,並怒嗆「不拿錢不放你回家」等語,黃男則誆稱家裡有提款卡內有錢,願意回家拿卡提錢繳付,黃男被矇住雙眼被載回攔截地點釋放,黃男則趁機報警求助,事後由大溪警方循線查獲謝男等4人到案。
桃檢複訊時,謝、羅、陳等人辯稱是要協助處理黃男與其他人機車買賣之債務糾紛,但黃男則聲稱沒有任何債務糾紛,檢方認定謝男等4人犯行明確,依加重強盜罪嫌將他們提起公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