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修眼鏡搞上人妻櫃姐...激情車震逾10次 「無套愛愛」多賠25萬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與林姓人妻櫃姐在百貨停車場偷情,被林女老公抓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因到百貨公司維修眼鏡認識已婚專櫃小姐林女,他明知林女是人妻且育有子女仍展開熱烈追求,被林女老公抓包兩人在百貨地下停車場無套車震10餘次,怒向陳男求償60萬元;一審法院判陳男應賠償25萬元,但林女老公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與林女無套發生性行為10餘次,恐增加林女老公染病,甚至須撫養沒血緣子女的風險,二審改判陳男應賠償50萬元。

判決指出,林女丈夫主張陳男藉由到專櫃維修眼鏡結識林女,豈料兩人進發展出婚外情,自去年7月1日至10月30日間多次在林女任職的百貨公司地下停車場偷情,兩人不僅在車上親吻、撫摸私密處,甚至還有10餘次未戴保險套就發生性行為,林女丈夫因此怒向陳男求償60萬元。

事後陳男曾傳訊息向林女丈夫道歉,請求原諒及和解,一審二審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提出書狀表示對於自身行為感到後悔、自責,除了道歉無話可說。

一審法院認定陳男侵害配偶權,應賠償25萬元,林夫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與林女發生10餘次性行為,且未佩戴保險套,恐增加林夫於不知情下罹患疾病,及扶養無血緣關係之子女等風險,改判陳男應賠償50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