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違停要記點、「兩狀況」開罰不記點 王國材解釋新制:盡力改善

▲▼交通部長王國材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聯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路口、公車站和併排違停記點爭議不斷,面臨職業駕駛和路權團體不同訴求的拔河,交通部拍板併排違停維持記點。對於新制,交通部長王國材30日受訪時表示,併排停車因為比較危險,後來沒有同意取消記點,的確現行的狀況,駕駛真的很難找到黃線或停車格,還是先讓地方政府整理一下停車區域,整個實施的過程雖然有些權宜措施,但還是要盡力改善。

交通部日前重新公告修法草案,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交通部表示,相關權宜措施預計11月底前上路,明年6月臨停配套完成後恢復記點。

王國材30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為促進交通安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對於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狀況,王國材表示,併排停車包括罰款、記點都要,本來在計程車、貨運業討論,有三種狀況,就是在路口、公車站牌附近、併排停車,經過討論,交通部同意在路口跟公車站牌附近的部分,先暫緩記點,讓各地方政府能夠把臨停的區域劃出來。

王國材指出,併排停車因為比較危險,後來沒有同意,所以併排停車的部分還是一樣,就是罰款跟記點,從6月開始到現在都是這樣。

至於警政署執法是否有難度?王國材表示,內部有跟交通部跟內政部、警政署做一個討論,的確現行的狀況,比如包括剛才所談到的,臨時停車的課題,跟停車的區域都沒有劃好,駕駛真的很難找到黃線或停車格,另外鄉下地方的騎樓也是一個課題。

王國材說明,在這次修法以後是罰款跟記點,還是給地方政府整理一下,讓民眾有停車的空間,但是裡面有特別規定,縱然這樣,他們還是要留下行人可以通行的空間,不要把整個騎樓佔滿,在這種的狀況下,也是罰款不記點。

王國材表示,整個實施的過程雖然有些權宜措施,但也有設下時間點希望大家來改善,因為要改善交通,在環境如果還沒有塑造以前,民眾也不知道去哪裡停車或車子要移到哪裡,所以會跟警政署做討論,現在就是依照這個來進行。

而根據交通部送交報告,在11月24日完成法令修正施行,因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或在騎樓處所停車但留下人行空間者,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而日前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減少,今年7月到9月較去年同期減少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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