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遭詐騙集團囚禁在摩鐵。(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2正妹看到求才廣告「台灣輕鬆賺」、「工時彈性,包吃包住,一週賺數萬元」,上門應徵後不僅被騙走「帳戶」,人也被當「豬仔」軟禁在摩鐵。其中一名陳女趁隙向友人求救,兩人才順利獲救。彰化地院審理後,許、林兩名詐團成員分別依犯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5月、9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2022年8月,彰化警分局莿桐派出所獲陳姓女子友人報案,指他接到陳女求救訊息,指人被囚禁在汽車旅館,莿桐所與偵查隊員警到汽車旅館破門攻堅,當場在屋內查獲3名詐騙集團成員,救出陳姓女子。
▲警方在摩鐵內逮捕2名監管人員。(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警方現場查扣手機、提款卡及銀行存摺等相關證物,清查發現,該詐騙集團透過各類求職網站及社群網站貼文誘騙年輕族群,謊稱「輕鬆賺錢,工時彈性,包吃包住,一週賺數萬元」等不實訊息,被害人陳姓女子誤信而前往應徵,竟遭拘禁在旅館限制自由,名下銀行存摺及帳號密碼,作為人頭帳戶洗錢用,3天詐得200多萬元。
同案另一名被害人吳姓女子已遭到拘禁7天,直到帳戶遭165警示後,才被丟包在溪湖鎮某汽車旅館,該帳戶已遭詐騙洗錢超過400萬元,經警方初步統計陳女與吳女2帳戶洗錢超過100筆,總金額近70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2年8月24日,詐騙集團以交付金融帳戶就能有10萬元報酬,騙取陳女交付帳簿後,許男先後將吳女、陳女帶至秀水鄉、溪湖鎮、彰化市等汽車旅館安置。
後來,吳女在26日被釋放,許男向其佯稱可至彰化火車站領取酬勞,但吳女到車站後找不到人,才知被騙,憤而報警,同日警方也接獲陳女友人報案,往汽車旅館攻堅。
法官審理,認定許、林兩人犯行明確,審酌兩人不思正當工作,參與詐欺,限制他人行動自由,破壞社會秩序等,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罪,將許男各判處1年2月,合併執行1年5月徒刑;林男各判處6月,合併執行9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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