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勾結詐騙集團,幫查出入摩鐵的高級車輛車牌,進一步勒索偷情的民眾。(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一名林姓偵查佐涉嫌在2020年向詐騙集團提供民眾個資,讓詐騙集團向偷情男女勒索金錢。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人,包括林姓偵查佐以及4名業者,法院裁准5人羈押禁見。
三重警分局一名31歲林姓偵查佐2020年6月間,遭內部檢舉為徵信業者調查民眾個資,當時以查無實證結案。新北地檢署事後查案時,意外發現林姓偵查佐涉嫌洩漏個資,而林姓徵信業者平時疑似又與三重基層員警有互動。
根據調查,林姓偵查佐涉嫌聯手詐騙集團恐嚇勒索取財,犯罪手法為由集團躲在高級摩鐵外偷拍雙B等高級車輛進出,將車牌提供給林姓偵查佐,由林姓偵查佐查詢民眾個資,進一步向偷情男女勒索取財。
新北檢11月29日指揮警政署督察和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前往三重警分局,搜索林姓偵查佐的手機、電腦等設備的相關電磁紀錄,將林姓偵查佐帶回,同時也帶回林姓、賴姓、陳姓、范姓、何姓男子等5名徵信業者共6人。
▲林姓偵查佐利用公務電腦幫查偷拍來的車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經檢方漏夜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偵查佐及林姓、賴姓、陳姓、范姓4名業者,一共5人,另一名何姓業者被諭令限制住居。
法院認定,林姓業者涉犯發起及操縱犯罪組織罪、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范、陳、賴姓業者涉犯參與犯罪組織罪。
林姓偵查佐涉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準公文書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不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
而5人均涉犯恐嚇取財罪、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法院認為,5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4名業者也有反覆實行恐嚇取財罪之虞,均有羈押的必要,裁定5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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