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虎悍將」升高院副院長 周永康孫政才「無期徒刑」都他判的

▲丁學君。(圖/翻攝央視)

▲擔任周永康及孫政才等「超級大案」審判長的丁學君。(圖/翻攝央視,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擔任周永康、孫政才及孟宏偉等省部級以上「大老虎」貪污受賄案審判長的丁學君近日升任天津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丁學君自2014年起擔任天津第一人民中院副院長、刑庭第一庭庭長至今約10年,期間經手不少被外界形容為「超級大案」的判決。

▲丁學君。(圖/翻攝央視)

《北京青年報》報導,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任命丁學君為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丁學君在2015年6月11日以審判長的身份,對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大陸前公安部長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其後,丁學君再次接手「大老虎」貪瀆案,他在2018年5月8日以審判長身份宣判,「孫政才(前重慶市委書記)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孫政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

直至2020年1月,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大陸公安部前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前局長孟宏偉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孟宏偉犯受賄罪,斂財超1446萬(人民幣,下同),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根據當時的宣判畫面顯示,孟宏偉案的審判長同樣是時任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副院長丁學君。丁學君最近一例「打虎」案件則是發生在2022年1月,貴州政協前主席王富玉因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斂財數額超4.34億元,被判死緩(死刑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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