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明年開徵 環境部遴聘審議委員「第1季討論費率」

▲▼環境部今揭牌成立!首任部長薛富盛表示,將貫徹2050淨零排放。(圖/記者許敏溶攝)

▲環境部今公布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的組成及運作方式,預計明年第1季討論費率。(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推動實施我國碳定價,環境部今(1日)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明定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的組成及運作方式。環境部表示,將開始進行碳費率審議會委員遴聘作業,依規定委員為19到23人,審議會召集人為環境部次長,由環境部長遴聘機關與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其中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預計明年第1季召開審議會討論費率,並根據排放源類型等6因素審議費率。

環境部表示,從民國113年開始,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納入計價,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徵收費率將由審議會審議後,送環境部核定公告。而昨天在杜拜開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國會議(COP28),也正在討論全球減碳課題,今天設置要點的訂定,展現我國願與國際協力,逐步落實減碳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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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部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審議會召集人為環境部次長,副召集人為環境氣候變遷署署長,委員人數為19到23人,將由環境部長遴聘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其中政府機關以外委員不得少於2/3,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以符合性別平等精神。

而根據「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條文,審議會應依六項因素審議費率,包括「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情形及減量效果。其他相關因素。」

環境部指出,我國已經明確將淨零目標入法,且參採聯合國全球盤點作法以5年為一期,滾動檢討減碳情況,今天公布設置要點的訂定,展現我國願與國際協力,逐步落實減碳的決心,且從明年開始,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預計明年第1季召開審議會討論費率。而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徵收費率將由審議會審議後,再送環境部核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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