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人父自2019年至2020年間,以每周3次頻率對未滿14歲女兒親吻、揉胸、撫摸私密處達52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人父自2019年起連續4年,不顧女兒反抗,對女兒強行親吻、揉胸、私密處多達52次,少女隱忍4年後向友人哭訴才揭露狼父惡行;桃園地檢署去年將人父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男女為猥褻行為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桃園地院審理中,今年10月間,人父還出庭應訊,未料11月上旬卻突然死亡,桃園地院審判長諭知公訴不受理。
桃檢指出,這名人父明知女兒是未滿14歲少女,但只要在家就常常藉機對女兒強制猥褻,於2019年至2020年4月期間,除外派至花蓮駐廠工作期間,其餘皆在桃園市住處內,親吻女兒嘴唇、頸部、臉部等處,還徒手撫摸胸部、大腿與私密等處,不顧少女反抗,仍以違反其意願對其強制猥褻,少女後來向友人哭訴才揭露狼父惡行,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男女為猥褻行為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於今年5月30日開始審理此案,歷經準備、調查程序等庭,10月中旬,人父還曾出庭應訊,未料卻於11月初因故死亡,由於被告已經死亡,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規定,桃園地院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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