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謝姓男子被指控,2021年2月間開車送喝醉酒的女性友人A返回住處,竟趁對方意識不清時發生性行為;A女事後因為出現嗜睡症狀,經檢驗竟然已經懷孕6周,這才驚覺遭到性侵,憤而報警並決定提告。謝男一審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他與檢方皆提出上訴,但日前均被高等法院裁定駁回。
▲A女直到發現懷孕才驚覺遭謝男性侵。(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A女在判決書中主張,2021年2月8日謝男說要接她去吃飯、唱歌,那天她是一個人喝酒,喝了啤酒加2、3瓶小瓶透明的伏特,沒有印象喝到幾點,也沒有印象如何到家,只記得隔天起床時沒有異狀,兩人都有穿衣服,謝男也還在她家,但她根本不知道雙方有發生性行為,直到同年3月間因為出現嗜睡狀況,朋友懷疑她懷孕,買了驗孕棒一驗,居然真的是2條線。
A女隨後前往醫院檢查,確定已經懷孕6周,按照醫師推算的受孕時間,發現謝男嫌疑很大,這才開始撥打電話、傳送訊息質問,她曾傳訊息給謝母,內容提到,自己基於信任才會讓謝男擔任安全駕駛,結果卻遭到性侵,「要不是發現懷孕,我也不知道妳兒子對我不只一次,假借信任之名,對我做禽獸之實」;接著,謝男也在同一天傳訊息給她,拜託她先不要報警,「我們禮拜六談完再決定好嗎」、「妳先不要備案」。
謝男則辯稱,A女酒量很好,事發當天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後,A女還能清醒著傳送訊息,在此之前,雙方曾發生2次性行為(2021年1月24日及同年2月4日),他都有提醒A女服用事後避孕藥,但並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有吃,況且吃藥也不能百分之百避孕,後來他傳送「對不起」、「錯在沒考慮妳的感受」等訊息,是針對沒有進行保護措施的部分,而非承認性侵。
不過,謝男一審時仍被新竹地院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前2次發生性行為的部分則判決無罪。謝男及檢方得知判決結果後,雙雙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A女在事發當天對於自己如何離開KTV、回家的過程皆無印象,可見她當時確實已經處於飲酒後意識不清、對外界事物認知能力顯著降低的狀態。
再者,法官指出,A女與謝男前2次發生性行為之後,均會購買並服用事後避孕藥,如果她得知兩人在當天有發生性行為,不可能完全置之不理,因此認定是謝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利用A女酒醉時性侵,由於一審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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