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台灣AV女優吳夢夢昨日(1日)帶著愛犬搭乘計程車,事先已告知為中型犬、沒裝籠,沒想到車才開到一半,司機就嫌狗掉毛、流口水並索取1000元清潔費,她認為這是惡意勒索,於是拒絕付錢,司機於是報警提告毀損,讓她超級傻眼,而司機則反控吳夢夢的狗,爬到前面,「自己衣服跟手機都是口水」。
▲吳夢夢因為愛犬被這名計程車司機提告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警方表示有接獲通報,在小港區大業北路與中山四路口有民眾需要協助,警方到場了解時,計程車司機指控吳夢夢所攜帶的中型狗,因未裝籠而上計程車,在後座掉毛及流口水沾濕座椅,「狗在地上沒有關係,但牠都爬上來了,我衣服也是,手機也是(口水)」,所以才會拒載請她下車,並要求新台幣1000元車內清潔費用。
雖然警方到場勸說時,有請雙方各退一步,不過雙方仍僵持不下,互不相讓。吳夢夢有解釋因用APP叫計程車時有特別註記,「攜中型犬未裝狗籠」,因此認爲司機應有認知,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司機堅持提告,全案依毀損案函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為維護行車安全,建議能將寵物裝籠上車。依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禁養的6種危險犬類無法乘車(比特犬、獒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可隨時撥打110請警方到場協助幫忙處理。
▲吳夢夢因為愛犬而挨告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台灣本土第一AV女優吳夢夢在臉書po出自己挨告的過程 。(資料圖/記者吳奕靖攝)
對此,吳夢夢在臉書文章中提到,1日和家人約好在高雄碰面,打開手機App叫車,選擇「中型犬/沒裝籠」,搭乘期間愛犬金寶有在後座走動,大約5至10分鐘之後,司機突然暴怒回頭要她低頭看看,座位上大概有5、6滴狗狗的口水,她立即表明自己有帶毛巾,下車前會幫忙擦乾淨,沒想到司機竟然回嗆「妳沒看到全是狗毛」,同時要求她立刻下車。
吳夢夢說,司機將車停在路邊把她和狗趕下車,原本付完230元車資後打算叫另一台車,結果司機竟開口索要1000元清潔費,不給就要提告毀損及營業損失,她認為這是惡意勒索行為,於是拒絕給錢,司機便報警了,警察到場之後還繼續大聲嚷嚷,雖然警察曾試圖勸說退一步給清潔費,但她寧願選擇上法院開庭,最後就被載去警局做筆錄。
吳夢夢直言,後座只有自然掉下來的狗毛和6滴口水漬,並非噴了一堆口水或她刻意讓狗大量掉毛,狗也沒有在車上便溺,而且一開始就已經告知有沒裝籠的中型犬,因此認為司機的要求不合理,事後查詢判決書,發現該司機並非第一次向乘客索要清潔費而鬧上法院,過去還有傷害案件紀錄,幸好前來處理的警察非常友善,之後也有趕上已經安排好的行程,心情沒有被影響到,所以決定將這次的「人生新體驗」PO上網,期望以後遇到的都是友善司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