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李姓男子2021年7月間因故前往前妻住處,沒想到卻遇上前妻的現任男友黎姓男子,雙方起了爭執,他竟在大門口氣罵「小王就在這邊」,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李男應賠償黎男10萬元較為適當。
▲李男在前妻家門口罵黎男是小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黎男在判決書中主張,李男是女友的前夫,李男2021年7月17日因故前往女友家,當時他也在場,沒想到對方竟在大門口罵他「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小王就在這邊」、「分開以前就這麼搞了啦」,此舉顯然貶損他的社會評價,也侵害到他的名譽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200萬元。
李男則辯稱,還不知道黎男身分的時候,對方就先無端挑釁,前妻還在旁邊「加油添醋」,他在連續遭受不當刺激之後,才會罵出上述言論,但言詞間並未指名道姓,應當不會對黎男的名譽權造成侵害。
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小王」一詞依照一般社會通念,是指與妻子發生婚外情的對象,而「分開以前就這麼搞了」這句話,足以讓其他不知情的人以為黎男曾介入他人家庭,導致黎男受到別人異樣眼光看待或不當聯想,進而造成社會評價受損,李男的行為確實已經構成不法侵害黎男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法官接著表示,李男雖然堅稱沒有指名道姓,但現場只有他、黎男、前妻及前妻家人,在場除了黎男以外,都不可能是所謂的「外遇對象」,他所說的小王到底是指誰,顯而易見。
此外,刑事方面,高等法院已依誹謗罪判處李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雙方的財產狀況、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等因素後,最終判李男應賠償黎男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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