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人夫認為父親曖昧妻子,和父親爆發肢體衝突後互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鄭姓男子認為父親和自己的妻子曖昧,由母親約鄭父到他家談判,現場還有舅舅等人助陣。不料雙方見面不久便爆發衝突,不只鄭和父親揪衣領互打,舅舅也助跑奔向鄭父,跳起來飛踢踹他。案發後父子互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父子得互賠對方10萬元,舅舅則要再賠鄭父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的父母離異,鄭男因認為父親和自己的妻子關係曖昧,由母親約鄭父於前年8月22日晚上9點來家裡談判,過程中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鄭父提告控訴,他一到場,就被兒子和前妻的弟弟黃男以腳踹腹部,造成他右腹挫傷、雙手瘀青等傷害,要兩人各賠他160萬元。
全案審理時,鄭男說他當天回家一進門就遭父親踹了一腳,為了防衛才伸手擋住父親。黃男則表示,公公曖昧媳婦本來就讓人難以容忍,當時很多人在拉扯,每個人都會忍不住,而且鄭父喝了酒又挑釁,他也沒真踢到鄭父,只是動作被拍到而已。
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只見黃男當時跑向鄭父,雙手分別搭在現場另2人的肩膀,跳起來以右腳飛踢鄭父,還有鄭姓父子互相攻擊的畫面,再綜合現場人證、驗傷報告等證據,判鄭、黃男應各賠償鄭父10萬元、5萬元。
另外鄭男也對鄭父提告,指控父親闖進他家打他、掐他脖子,造成他頸部瘀傷、左手無名指擦傷,也求償160萬。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鄭父要賠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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