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機車街口互不讓撞成一團 17歲少年無照上路慘了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孫姓女騎士(55歲)今天(3日)上午騎車載著張姓丈夫出門,行經三民區一處無號誌的街口,與另一名李姓男騎士發生擦撞,導致3人擦挫傷送醫。警方後續查出,李男年僅17歲,是無照騎車,初步研判車禍主因,是李男未禮讓右方車輛先行。

▲▼孫姓女騎士今早騎車載丈夫出門,行經三民區一處無號誌街口時,與無照騎車的17歲李姓少年,發生擦撞事故,所幸3人只受到擦挫傷。(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孫姓女騎士今早騎車載丈夫出門,行經三民區一處無號誌街口時,與無照騎車的17歲李姓少年,發生擦撞事故,所幸3人只受到擦挫傷。(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警方表示,今天上午9時31分許,三民區立志仁街與士良街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員警到場了解,李姓男騎士沿立志街東往西騎乘,與沿士良街北往南方向之孫姓女騎士發生擦撞。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將李男、孫女及她的丈夫張男共3人,送醫治療,所幸傷勢均為身體多處擦挫傷。

▲▼孫姓女騎士今早騎車載丈夫出門,行經三民區一處無號誌街口時,與無照騎車的17歲李姓少年,發生擦撞事故,所幸3人只受到擦挫傷。(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初步研判李男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9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肇責,但2車行經無號誌路口皆未減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5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也是造成車禍的原因。

另外警方還查出,李男年僅17歲,是無照騎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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