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失眠婦人不堪照顧中風丈夫的壓力,殺害丈夫。獲輕判6年定讞。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王姓婦人與丈夫結褵50年,但因自己長期失眠,又遇到丈夫二度中風,不堪照顧壓力,去年8月間,持刀殺害丈夫。一審將婦人重判10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改認定婦人情堪憫恕,輕判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72歲的王姓婦人,與90歲的丈夫結褵、同居50年。婦人原本就有失眠的問題,又遇到丈夫二度中風,由婦人貼身照顧。不過去年8月晚間6點多,婦人在主臥室的浴室裡,將丈夫推倒在地後,丈夫因中風無法起身,婦人則拿出水果刀,朝丈夫心臟刺入,一刀斃命。長子打電話回家後,察覺異狀,要弟弟趕緊回家看看,這才發現父親已經遭母親殺害。
檢警逮捕婦人,婦人供稱自己當時看到一名男子闖入浴室,才會推倒對方,再衝到廚房拿水果刀攻擊對方,完全不記得自己殺害丈夫。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婦人犯案當時並未失去行為辨識能力,因此依照「家暴殺人罪」,判刑10年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2名兒子均向法院求情,請求輕判。此外,高院調查後,發現婦人長年為疾病所苦,難以入眠,長期有失眠的問題;此外死者因二度中風,身體不如以往健康,心情鬱悶,家中氣氛低迷,有賴婦人耐心排解死者的情緒。
另外高院也發現,2人結縭、同住逾50年,彼此相依為命,雖偶有爭吵,但無肢體衝突,感情尚稱良好;而死者二度中風後,有賴婦人細心照料多年,實在是因為長年照顧壓力太大,無法排解才會犯案,這與「出於故舊恩怨、逞兇鬥狠、謀財害命或是無差別隨機之惡意、兇殘殺人行為,迥然有別。」,因此高院改認定婦人情堪憫恕,依法減刑,改判有期徒刑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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