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社區主委一家人使用的水塔投放老鼠藥,遭判賠4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洪姓男子因社區車位問題,與社區楊姓主委曾有過衝突,洪男為了教訓對方,竟將老鼠藥倒入楊家人所使用的水塔,導致楊姓夫妻倆出現中毒反應,裝監視器後才逮到準備二度犯案的洪男。楊男與妻子提告求償300萬元,新北地院判賠2人各20萬元為適當。
全案源於先前因社區增設車位問題,洪男找上楊男溝通未果心生不滿,於2020年8月6日前某一天,拿具抗凝血劑作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滅鼠藥,倒入楊姓一家共6人所使用的水塔內。
幾天後夫妻倆發覺白開水喝起來味道有異,到頂樓水塔查看,驚見上頭竟飄著藍綠色懸浮物體,嚇壞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採樣送驗後,確認為滅鼠藥,夫妻2人為了揪出嫌犯,刻意在頂樓裝設監視器,並將水塔蓋子鎖上。
某天下午1時41分,洪男又持2個裝有老鼠藥的寶特瓶走到頂樓,但水塔上鎖無法投藥,楊妻從監視器畫面看到有人出現在水塔附近,隨即上樓逮人,發現洪男正在往樓下倒出寶特瓶內的液體,立刻報警,警方再到防火巷內採取流下的藍綠色糊狀物送驗,確認同樣含有可滅鼠成分,洪男因此遭到檢警送辦、起訴;一、二審審理後,洪男依傷害人之健康罪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楊姓夫妻倆再提民事訴訟,控訴洪男投入滅鼠藥,導致2人出現身體紅腫發癢之過敏中毒反應,使他們隨時面臨身體累積之毒性終將會發作之陰影,反觀洪男事後毫無悔意,完全沒有和解、賠償誠意,一再言詞狡辯、推諉卸責,求償300萬元。
洪男辯稱,只是一時失慮想教訓一下楊男,遂將寶特瓶裝入花草用的肥料,故意讓他拉點肚子,且若誤食滅鼠藥,主要中毒症狀會出現流鼻血、咳血等,重症者甚至導致大量出血,食用後24小時開始作用,48至72小時到達作用頂點,與身體搔癢症狀不同,強調與他無關。
新北地院法官根據前開刑事判決內容,足認楊姓夫妻倆主張之內容為真,且農委會函文指出,滅鼠藥中毒反應的臨床症狀亦包括過敏,可認洪男投藥行為與身體發癢行為有因果關係,考量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決洪男須賠償夫妻倆各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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