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側翼緊咬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有「回復國籍」爭議、依法不得參選。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5日解釋國籍法規定,他表示,蕭美琴爸爸是中華民國國籍,固有國籍就是中華民國國籍,除非蕭美琴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那依法不得參選,但這聽都沒聽過,指控者也沒有拿出過證據。
對於國籍爭議,內政部表示,關於3組正副總統候選人是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一事,中選會函詢內政部確認,經查所詢對象3組(6位)的資格,均符合內政部執掌的相關規定,內政部並已函覆中選會。
對於相關規定,莊瑞雄表示,國籍法規定本來就有固有國籍規定,大家都有固有國籍,民國89年修法前,父親只要是中華民國國籍,出生後就具備這是屬人主義、依照血統認定,這叫固有國籍。若非固有國籍者可以用歸化等方式取得,民國89年後修法後變成父、母都可以。
莊瑞雄指出,蕭美琴個案很簡單,她爸爸是中華民國國籍,固有國籍就是中華民國國籍,除非蕭美琴曾經放棄,若有這樣的證據需要歸化、恢復國籍,那依照總統選舉罷免法不得登記參選。
莊瑞雄表示,大家都很清楚,蕭美琴放棄的是美國國籍,要出來吵這題的人,至少要證實蕭美琴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這聽都沒聽過,沒有放棄過自然沒有恢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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