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檢警調查獲總統選舉賭盤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余姓男子涉嫌開設總統賭盤,每注金額均為新臺幣1萬元,其內容為「特定總統候選人讓票數十萬」等,檢警調蒐證後,發現涉賭地區涉多縣市,金額逾4億5千元,傳訊他到案,訊後以涉案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楊士逸檢察官於日前接獲情資,指長治鄉有以總統選舉結果開設選舉賭盤情事,指揮東縣調查站、屏東警分局、內埔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檢警調查出鄭男及陳男於今年7月至11月間,陸續招攬賭客下注以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選舉賭盤,每注金額均為新臺幣1萬元,其內容為「特定總統候選人讓票數十萬」等,經傳喚訊問後,循線查悉係嫌疑人余男涉開選舉賭盤。
隨即執行相關偵查作為,查扣現金30萬元及客戶簽賭帳冊等,經初步檢視該選舉賭盤之賭資規模高達4億5350萬元,賭博標的包括桃竹苗地區之選舉結果,賭客遠及嘉義縣區域。經檢察官複訊後,認余男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刑法第268條圖利聚眾賭博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於(5)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檢指出,法務部於今年11月30日訂頒「法務部審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給與基準」,關於檢舉選舉賭盤依賭盤所涉及選舉類型給與5萬至500萬元之一般獎金,並依實際查獲參與賭博人數、賭注金額及扣押賭資金額之數量加發特別獎金,旨在鼓勵民眾檢舉選舉賭盤,避免選民之投票意向繫於賭博標的,而對民主選舉之純潔性造成危害;在選前倒數計時的時刻,該署將全力查緝任何透過金錢、暴力等手段影響選舉公正性之不法行為,並呼籲全民勇於檢舉選舉不法,齊心維護乾淨選風、落實選賢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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