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吃安眠藥熟睡…噁男起邪念「出手玩下面」還拍片!下場慘了

▲桃園市吳姓男子前年1月間邀約女友至台北遊玩,晚間趁借宿桃園友人住處時,強扣手機不讓與家人連絡,還趁機硬上性侵得逞,後來因細故與友人持棍棒毆打女友成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嘉義一名李姓男子趁女友吃安眠藥熟睡,竟玩弄對方下體,下場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嘉義一名李姓男子2022年9月間,趁著女友服用安眠藥後熟睡,竟出手玩弄對方下體,還拍攝影片傳給女友,氣得對方報警處理。日前二審法院判決出爐,依照乘機猥褻罪將李男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與花花(化名)先前為同居男女朋友的關係,2022年9月18日深夜11時許,李男竟趁花花服用安眠藥後熟睡時,偷偷撐開、玩弄花花的下體,並伸手撫摸花花胸部,還將畫面錄下。花花發現後,氣炸報警處理。

李男辯稱,「事發當時花花才剛服用安眠藥意識還非常清醒」,他表示,花花對此事知情並同意,「花花還說『我又不是瘋子被你摸沒有感覺』」,且花花平日就會與他互相拍影片取樂,否認乘機猥褻。

但花花在警詢及法院審理時口供均一致,表示自己事發時因服用安眠藥,很早就睡著了,「我根本不知道李男對我性侵這件事,我也沒有同意李男碰觸我的身體」,是直到李男用LINE傳影片給她時,才知道這件事,並嚴正否認平常會與李男互拍親密影片。

嘉義地方法院勘驗性侵影片發現,整個影片過程,花花從頭到尾都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也沒有做出任何動作,連眼睛都沒有睜開,不採信李男的說詞,依照乘機猥褻罪,將李男判刑8個月。

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李男鬆口,「我承認犯罪,我想要判輕一點」,二審審酌他上訴後坦承犯行,已有所悔悟,且2人事發期間因故發生爭執,但雙方仍有聯繫,花花也同意李男留宿其租屋處,並同睡一室等狀況,改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