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因毀損案到桃園地檢署開庭,不滿自己未被收押,竟拿菜刀剁下自己左小指,法警發現後緊急請119送醫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蔡姓男子上週一(27日)下午到桃園地檢署因毀損案出庭,還以手寫文字嚷嚷著要向檢察官自首,但開完庭後因無證據被請回,蔡男認為檢方未將他收押竟情緒不穩,出庭後跑到外面購買一把菜刀又折回地檢署前,持菜刀剁下左小指,當場血流如注,法警發現後一擁而上,打電話給119協助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但左小指最終未被接回,桃檢對於這起案件也仍在調查釐清中。
據指出,46歲的蔡姓男子,上月27日下午因毀損案到桃園地檢署開庭,蔡男疑似精神狀況不穩,檢察官開庭審理時,蔡男跪在偵查庭外椅子上,法警詢問蔡男,蔡男以手寫字條「自己因為看錯人踹壞地檢署玻璃窗,導致有人受傷,是來自首的,並感到抱歉!」揚言要向檢察官自首。
檢察官開完庭後,以未有證據為由將蔡男請回,蔡男疑因自己未被收押,步出地檢署後,竟跑到外面購買菜刀,再折回地檢署前,大聲嚷嚷幾聲後,持菜刀剁下自己左小指,當場血流如注,法警發現後立即制止蔡男繼續自殘,同時通報119,連同斷指冰敷後,一併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
據了解,蔡男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後,因情緒激動,在醫院還搶走自己斷指,宣稱不想就醫,但醫護人員仍進行急救,但斷指最後並未接回,蔡男最後仍住院治療5天後才出院返家。
針對此案,桃檢指出,本案發生後已保存現場監視畫面,並派員清理現場,對於蔡男為何自殘目前仍在調查釐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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