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戀上國中同學 海歸男「LINE已讀」慘賠20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江姓台商日前無意間在妻子的手機內發現一些裸露性器官的不雅照片,進一步追問才知道,自己竟然被戴了4年綠帽,憤而決定對沈姓小王提告求償120萬元。雖然沈男聲稱自己旅居國外20多年,不知道江妻已婚,但過往同窗出庭作證,他明明在LINE群組中已讀江妻講述丈夫回台的訊息,最終被士林地院法官判處應賠償江男20萬元。

▲▼滑手機,看手機,LINE,免費貼圖,貼圖,傳訊息。(圖/記者曾筠淇攝)

▲沈男聲稱不知道江妻已婚,結果被LINE群組的同學們打臉。(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江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和沈男是國中同學,日前他在手機中無意間發現妻子外遇沈男,兩人不僅互傳曖昧文字訊息,還拍攝裸露性器官的不雅照片,他向妻子求證,妻子也坦承是在2015年間開始外遇,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向沈男提告求償120萬元。

沈男則辯稱,他國中畢業之後就到國外求學、工作,旅居美國長達20多年,不知道江妻已婚,並不是故意要侵害江男的配偶權益;至於相關證據,他認為照片及對話紀錄都沒有記載日期,有可能遭到修圖或變造,江男應該提出照片電子檔或手機以供驗證。

對此,江妻出庭作證,表示她與沈男從2015年起以男女朋友身分展開交往,直到2019年結束,他們會到彼此家中過夜、相約出遊,去過中國、日本等地,聊天時會以「阿伯」、「公主」互稱,交往期間發生超過10次性行為。江妻還當庭交出手機,供司法人員查驗證據照片真偽。

沈男與江妻的國中同學A、B也出庭作證,指出江妻在聚會及同學間的LINE群組中,都曾提過丈夫在中國工作的事情,還講過和丈夫一起返台的過程,沈男參加過聚會,也是該LINE群組的成員,應當知道江妻已經結婚,「LINE會顯示已讀人數,大家都讀了,沒人未讀。」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從上述種種證據來看,沈男應當是在明知江妻已婚的情況下,仍與對方交往,且交往期間曾發生性行為,確實侵害到江男的配偶權益,考量到他至今仍一再矢口否認,毫無後悔歉疚之意,最終判他應賠償江男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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