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二林鎮洪男帶人連砸3店。(資料圖/民眾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二林鎮洪姓男子今年4月間,帶著7人接連到燒烤店及2家KTV白吃白喝,還大喊「我要進來」示意插乾股收保護費,甚至砸店洩憤,讓店家損失慘重,警方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毀損及傷害等罪嫌送辦,案發後雙方成立調解,彰化地院審結,將洪等5人分別判處6月到1年3月徒刑,但都獲緩刑,或服義務勞務。
這起案件發生在4月30日深夜到5月1日凌晨,洪男先夥同其他人,到二林鎮內一間KTV消費後,砸毀包廂內電視、盤子,店家損失1萬5000元,消費7400元也沒付款,揚長而去,使店長及經理員工心生畏懼。
▲彰化二林鎮洪男帶人連砸3店被逮。(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接著洪等3人又找來2名友人,於5月1日凌晨,到鎮內一間海鮮燒烤店白吃4千元拒絕付錢,洪先出手砸破酒瓶及玻璃杯,林則強行將張姓店長從廚房拉到店外,並拉扯店外瓦斯管線,將店長上衣扯破、恐嚇「要將瓦斯管拉斷」。另外2人亦動手毀損店內營業用的桌椅、廚房器具、魚缸、櫃子、烤爐、冷凍櫃等物,逕自離去,影響並危害該店及鄰近住戶或店家之安寧與秩序,店家財物損失約10萬元。
洪等人還不罷手,又到另一家KTV,要脅「要先唱歌才要付款」,又付不出酒水費用1820元,又出手壓制店內員工造成其「頭部挫傷」,將店內10多瓶價值數萬元的洋酒及電腦報表紙、禮盒、電腦周邊全砸了,共計損失4萬1300元。
案發後犯嫌與店家成立調解賠償,彰化地院依恐嚇得利、妨害秩序、傷害等罪,將洪等3人分別判處1年至1年3月不等徒刑,緩刑2至3年,提供40至8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另外一名林男、游男則判刑6月、緩刑2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