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計程車司機抱怨,上個月11日載著客人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時,遇到一名轎車駕駛從右側車道硬插進來,接著連續踩了煞車2次,他趕緊變換車道,對方也跟著變換車道,氣得提出檢舉,警方卻說沒有明確重大危險行為事,所以不予舉發,讓他感到十分不滿。
▲運將指控前方駕駛故意連續急踩煞車。(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下同。)
該名運將7日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11月11日下午2時許開車載著客人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與逸仙路,前方一名轎車駕駛突然從右側車道硬切進來,他差點撞上,於是按了喇叭並閃燈提醒,沒想到對方竟在前方連續踩了煞車2次,他只好趕緊變換車道2次,結果對方也跟著變換車道2次。
▼▲運將變換車道2次,對方也跟著變換車道2次。
更讓運將不滿的是,事後他向警方提出檢舉,結果卻是不予舉發,原因是「未具體明確故意針對或連續性驟然減速、煞車、車道暫停等重大危險行為事實要件」,他打電話詢問為何這樣不算危險駕駛,警方回應「因為對方有往前行進就不算」,讓他覺得很傻眼。
▲運將公開檢舉結果。
運將感嘆,明明在那輛車前方沒有其他車輛,駕駛是故意連續踩煞車、變換車道,結果卻是這樣,先前在高速公路就曾有駕駛突然踩煞車,導致其他車輛翻車,造成死亡事故,「難道高速公路就真的比較嚴格,而北市的認定就比較寬鬆嗎?希望能統一標準才能改善交通。」
運將還把行車記錄器影片一併公開,網友們看完影片之後紛紛留言討論,一派人力挺運將,「這不是針對,什麼才是針對」、「撞到才算數!其他不予舉發,交通檢舉正常輸出!真是瞎」;但也有部分網友認同警方,覺得這不算是危險駕駛,而且運將公開的影片不夠完整,或許還有一些隱情,「別這麼玻璃心,這真的不算危險駕駛」、「沒前面的影片怎麼知道對方為什麼要玩你?事出必有因,沒事不會吃飽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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