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狠心父母因3歲女兒睡眠不正常,竟聯手虐打導致女童腦水腫昏迷,經治療88天仍不治身亡。(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太狠!相差8歲謝姓父親與蔡姓母親,因3歲女兒調皮、體力好不睡覺,竟用軟膠條、細竹條聯手虐打,甚至命女兒罰站長達2小時,期間女兒因體力不濟哭鬧頭撞擊牆,謝父還不斷劇烈晃擊,女童因嘔吐送醫,住院88天後去世。士林地院審結,謝父、蔡母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各處9年、8年6月有期徒刑。
2019年9月16日左右至同年9月21日,這對父母因女兒小萱(化名)好動、調皮、愛玩插座、電風,講不聽、罰不怕,體力好又不睡覺,竟用體罰方式管教,謝父持30公分長膠條連續抽打小萱四肢、身體,由蔡母則以手毆打上臂。
2019年9月23日下午小萱放學後,謝蔡兩人不顧小萱前一天日夜幾乎未眠,當日白天在幼兒園時也未午睡,但又害怕女兒到晚上不按時睡覺吵鬧,竟不顧小萱因長時間未休憩而想休息的身體狀態,罰她從當日放學後在家裡面牆罰站2小時。
小萱因體力、精神不濟而哭鬧,謝父出手毆打並劇烈晃擊小萱,同日晚間小萱嘔吐、抽慉,2人才趕緊將孩子送醫急救,經驗傷受有腦部廣泛性嚴重水腫、額前頭皮血腫及眼底兩側視網膜出血,合併視神經乳頭水腫,經住院期間小萱昏迷指數低而無意識,須依賴呼吸器,經88天住院治療後,仍因腦部病變後續造成的腦部液化壞死與腦疝,於同年12月19日13時35分許不治。
愛女死亡後兩人僅承認傷害罪,否認傷害致死罪,謝父稱,因為小萱睡眠不正常,才和老婆協議要她罰站,從案發下午5點多到7點多,罰站過程中小萱有因頭部撞擊牆壁、跌倒在地,造成頭部、鼻頭、左臉眼瘀傷,晚上睡覺前刷牙有絆到浴室門檻跌倒撞到頭,但問她,她說沒事,後來睡覺後才發現她嘔吐,一度以為癲癇發作;蔡母則說罰站過程有看到小萱撞到牆壁,但頸部、左臉眼、嘴唇的傷不知道怎麼造成的。
2人共同辯護人說,2人坦承傷害犯行,也後悔不已,但依照法醫研究所的鑑定認為小萱是自然死,與受虐死亡無涉,檢察官就傷害致死部分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本案純粹是管教行為造成小萱身體受傷,並非傷害致死犯行。
台大醫院鑑定認為,以小萱送醫傷勢、臨床治療及後續病程發展,顯示其生前存有受虐及送醫前曾發生頭部撞擊創傷等情,就小萱死亡原因之研判,認為腦部創傷所致腦病變與中樞腦神經衰竭是死亡原因,證明小萱所遭受的傷害行為與其死亡結果間,存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雖夫妻辯稱小萱調皮,只能用體罰來管教,並無傷害致死意思,但就小萱情形,不正是3歲幼兒的生活表現?小萱有睡眠問題,應尋求早療協助、儀器檢查、團體治療等,都能對於她照護有所幫助,且謝男、蔡女分別有高中、大專學識,且還育有大女兒,對幼童合理管教界線,應與一般人認知無異,可充分理解管教幼童絕不是以擊打傷害等方式,卻仍執意以傷害體罰。
同時再批,事發時,小萱近乎2日未有深眠休憩已造成身心俱疲,連一般成年人在此情境下數10分鐘站立都會覺得難以負荷,更何況是3歲幼兒,竟遭罰站長達2小時,罰站期間小萱因體力不支,影響情緒而哭鬧,當屬正常身心反應,但2人竟僅因不耐小萱哭鬧,擊打傷害,身為母親的蔡女還支持丈夫所為,而未勸阻、制止,違反其保證人作為義務,致小萱傷重致死,應同負傷害致死罪。
合議庭審酌2人犯後矢口否認傷害致死犯行的犯後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參與程度輕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各處謝、蔡9年、8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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