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今天下午針對「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案提出說明,檢方偵結依偽造準私文書、恐嚇與誣告罪嫌起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臉書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被恐嚇案,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林裕紘、許哲賓兩人,涉嫌偽造準私文書、誣告、恐嚇危害安全三罪,今天將全案偵結起訴,檢方認定2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竟以假恐嚇方式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藉言論自由之名,行破壞言論自由之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桃檢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姚承志偵辦臉書「Linbay 好油」版主被告林裕紘、許哲賓等2名被告,發現林於今年9月21日與許2人共同謀議,由許於同日至新北市永和區某咖啡廳,登入該咖啡廳無線網路後,使用VPN(虛擬專用網路)軟體,移轉至境外IP,再以「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全名,你家住桃園市某處,還有一個女兒,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幹」等文字至「Lin bay 好油」臉書私人訊息欄,被告林再將恐嚇訊息公開,使林的妻子心生畏懼,林則於同9月28日至桃園地檢署控告遭「何可恩」涉嫌恐嚇。
▲臉書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恐嚇案,桃檢今天偵結起訴,下午將對外說明,圖為林裕紘今年10月7日自奧地利返台在桃園機場被警方帶回偵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康惠龍指出,林、許2人以臉書假帳號偽裝他人進行恐嚇,企圖博取同情,所為已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恐嚇、誣告等犯行,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經檢警人員追查發現,2人使用假帳號,以VPN軟體跳板至境外IP,規避查緝。2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竟以「恐嚇」假訊息方式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2人於網路散布虛假訊息,藉言論自由之名,行破壞言論自由之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今天下午針對「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案提出說明。(圖/記者沈繼昌攝)
此外,檢方也說明林裕紘於偵訊時辯稱,其隨身筆電在回國前於機場候機時遭竊,但經過檢警追查發現,林在國外將筆電以國際郵包郵寄方式,郵寄回台交給友人,友人收取後再交給林處理,林收到筆電後立即動手刪除相關重要資訊,這部分檢警仍未尋回刪除資料部分。
據了解,檢警查扣筆電郵包時,該郵包還沒有被拆封,但專案人員開機檢視發現,林裕紘早一步將電腦格式化,並刪除相關資料,由於《刑法》滅證罪的構成要件是湮滅或隱匿他人犯罪證據,林裕紘涉嫌刪除的是自己的犯罪證據,因此並未構成滅證罪,才未依滅證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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