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同床。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人妻因故跟先生吵架賭氣帶幼女離家,隔年離婚後接回女兒,又從女兒口中得知,妻子離家期間有一位男子常到租屋處過夜,媽媽跟男子甚至還跟女兒睡在同張床上,中間隔著木板辦事至少10次。人夫得知怒告前妻、小王求償50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提出跟女兒的對話錄音佐證,內容得知小王常到前妻跟女兒的租屋處過夜,而且還隔著木板跟媽媽辦事,女兒還因此偷看不少次。
同時李男也提出跟前妻的對話錄音,前妻坦承在離婚前就跟小王發生關係。對此前妻辯稱,以為前夫是有意挽回婚姻,所以才會問什麼都說對。至於女兒說的「隔著木板辦事」內容,則是為了要討好爸爸。
法官審酌雙方錄音,認為前妻跟小王同床共眠仍是事實,至於有無隔著木板不可得知,加上前妻也曾坦承出軌,一審判前妻、小王要連帶賠償前夫18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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