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國內目前駕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6千元,不過臉書社群有苦主PO出2萬4千元罰單,他守法禮讓行人,卻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網友看傻直呼,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急煞驟停意思嗎?」,其他人也痛批,「6千元跟2萬4千元抉擇」、「警察根本沒在審」。對此,警方10日做出最新回應。
▲2萬4000元天價罰單曝光,中山警方10日上午決議撤銷該爭議罰單。(圖/翻攝爆怨公社)
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扯罰單,台北市一車主禮讓行人,卻慘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讓原PO相當吃驚,「意思是寧願開車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
罰單告發時間是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位在北市中山區合江街,而違規事實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4款處2萬4千元。不過,照片中可見路人穿越馬路,行顯可知白車駕駛是因禮讓行人才驟然停車。
該罰單曝光後,瞬間引爆網友怒火:「每件檢舉案,向檢舉人收取100元行政處理費,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我昨天在無斑馬線路口讓行人,後面車也是一直叭很無奈」、「意思是以後看到行人不用讓了嗎?6千元跟2萬4千元選一個」。
對此,開出該張爭議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根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天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該車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換言之,車主申覆成功,警方撤銷該張離譜罰單。
中山警方揭示撤單關鍵:該禮讓爭議事件中,駕駛一開始聞喇叭聲仍有驟停停路邊讓乘客下車,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開單同事從嚴認定。但經當事人申覆後,分局交通組重新檢視,該車車速不快,且前方有行人,警方接獲車主申覆後,從寬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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