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教師9度性侵班內一名未滿14歲的男童後產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楊熾興、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老師2020年間,9度性侵班內一名未滿14歲的男童,還因此生下一名孩子,男童爸爸得知後氣炸,將女老師告上法院。法院依照妨害性自主等罪,將女老師判刑17年6個月,女老師不服判決結果,7日已提出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程序。
回顧整起案情,一名女老師3年前擔任某國小五、六年級的班導師,她將班內一名男童叫到班級教室內的教學準備室(休息室)內,強行與男童發生性行為。事後還以每個月一次的頻率,利用早自習、午休,或是音樂課、體育課時,5度將男童叫到休息室內發生性關係,另外也4度在休息室、廁所等處替男童口交,甚至因此懷孕產子。
▲男童父親發現後怒告女老師。(示意圖/CFP)
男童畢業後,父親驚覺,兒子與女老師間關係過於親密,一怒之下將女老師告上法院,整起事件因此曝光。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調查過後,女老師也因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及有性騷擾行為等,情節重大,終身不得再聘用,並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女老師利用男童年幼,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對男童的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且並未與男童、男童父親和解,最後以2個對未滿14歲的男子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出爐後,若當事人不服判決結果,可於判決書送達後的20天內提出上訴。桃園地檢署證實,有接獲女老師已於7日提出上訴的訊息,但是女老師是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非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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