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有詐欺等前科21歲施姓男子,今年中秋節連假缺錢花用,走進北市士林區某銀樓佯裝買金項鍊,趁店員不注意時竟將28萬2500元金項鍊戴在脖子上就逃跑,之後連跑3次酒店裝闊,還框爆乳妹出場烤肉、開房間。今(11日)士林地院宣判,依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士林警分局今年9月30日(中秋節翌日)晚間9時許接獲報案,大南路某間銀樓店員慌張指出,有名男子佯裝要買金項鍊,豈料試戴在脖子上後就落跑,共損失1條價值28萬5000元金項鍊(重量:3兩6錢7分3厘)。
▲21歲施俊宇因缺錢花用,跑到銀樓搶金項鍊。(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涉案人是有毒品、詐欺前科的21歲施姓男子。進一步發現,狡詐的施男得手後,徒步奔跑穿越士林夜市到捷運站搭乘捷運,製造多處斷點增加警方查緝難度,且短短2日內乘坐9台不同計程車逃逸,後來警方鎖定他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帶活動,10月2日下午在旅館外將人查緝到案。
施嫌落網後,坦承中秋連假缺錢用,才會心生歹念到銀樓行搶,得手也戴著「戰利品」跑到中山區禮服酒店消費,為表闊氣更框小姐出場到汽車旅館住宿、烤肉。據悉,他疑將金項鍊賣給酒店幹部「抵消費」,因此落網時項鍊並沒在身上。
今(11日)士林地院宣判,認施男年輕力壯有勞動能力,不思以正當途徑合法賺取金錢,竟圖以搶奪之方式,強取他人財物,依搶奪罪,判處10月。未扣案黃金項鍊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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