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媽媽認為兒子女友騙錢又騙感情且發生糾紛,在臉書公開對方身分證公審 。(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劉姓婦人因對兒子陳姓女友心生不滿,竟在網路上PO文指控陳女騙人感情、白吃白住、偷錢,並PO出對方身分證,遭陳女報警提告,南投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劉婦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劉婦因看不慣兒子女友所作所為,於去年12月21日凌晨5時在臉書公開PO文,怒罵陳女「他自己和別人簽本票,一直在騙人感情又白吃白住 她住到那裏就出事也把我們家門用破不賠也欠我女兒5000,請大家小心,還偷我朋友錢」,並附上陳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氣得陳女一狀告上法院。
劉婦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且陳女有8張照片指證歷歷,劉婦確實未經陳女同意,將她的身分證照片公開於網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且劉婦的發文顯已構成散布文字誹謗,縱使兩人確實有毀損大門的糾紛,如何處理雙方間之問題,純屬個人私德,難認與公共利益有何關聯。
法院審酌劉婦因不理性在在臉書社團張貼陳女身分證件,實屬不該,考量她事後已刪文並獲得陳女原諒,且劉婦經濟狀況清寒,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劉婦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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