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男扮「林醫師」用過期藥物診療,被判9月徒刑。(圖/彰化地檢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高中畢業61歲的林男,從停業的婦產科診所搬回廢棄藥品及醫療器材,自稱「林老師」、「林醫生」為患者打針看病收費長達10多年,首度被逮時還曾假冒「林明輝」應訊,被判1年5月,出獄後又重操舊業,將過期10多年藥品販賣治療,被害人均稱吃了有效,原諒被告,法官依違反醫師法,處9月徒刑並沒收藥物及不法所得。
▲高中畢業男扮「林醫師」用過期藥物診療被檢方查獲。
經檢方調查,林男只有高職畢業,因對醫療有高度的興趣,曾到北部某家私人醫院做技術人員,從中向有牌照的醫師學得許多藥理和知識,2013年間取得一張「家庭科專科醫師證書」的影本,換貼自己照片,冒名「林醫師」,於彰化縣社頭鄉、田尾鄉與永靖鄉騎機車載著藥物,到鄉內巡迴看診。
▲林男家中堆滿過期藥物及針劑。
4年前他被查獲時還假冒「林明輝」應訊,騙倒衛生局、警察、檢察官與法官,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直到他不滿檢警查扣他的財產,才用真實名字提出抗告,這才發覺他冒名,被台中高分院依違反醫師法與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5月,沒收不法所得600萬元。
林男治療項目包括「通血管」、感冒、高血壓、血液循環與心臟病,以及頭昏、頭痛與身體酸痛為主,每次收費100元至5000元,每月獲利高達20萬元,2021年才執行完畢,又重操舊業,二度遭到檢方依違反醫師法提起公訴。
法官調查,林男家的藥品有100多種全都過期,不明藥劑近千罐,還有散裝藥劑4500多包,更誇張的不少藥品有效日期標示2010年,距離至今已經超過13年,對病患身體健康及用藥安全皆有相當程度的危害,不過,被林男診療過的4患者都說吃了「林醫師」開的藥確實有效、症狀也緩解,案發後林男也已取得被害人原諒,法官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9月。犯罪所得19,300元、及藥物針劑醫療用品均沒收。
▲林男騎機車巡迴診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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