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說不要仍趁熟睡性侵 研究生想挽回「公開裸照」吃3罪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程姓研究生與小花(化名)原本是情侶關係,但他不顧女友意願,趁對方熟睡時性侵,被分手之後意圖挽回,竟拿出私密照片放在教室,讓女方焦慮、恐懼到近乎崩潰。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程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3個月、拘役20日。

▲桃園市湯姓男子2020年12月間見鄰居有身障女子獨自徘徊,竟趁機叫進屋內脫去衣褲性侵,剛好被女子母親開門撞見當場飆罵「你在幹什麼?」(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小花遭男友性侵,分手還被公開私密照片逼復合。(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程男2022年3月27日向小花求歡被拒絕,竟在當日晚間趁女友睡著時,強行性侵得逞,後來兩人因為此事感情生變,並於同年3月29日分手,沒想到他越想越不甘心,同年4月27日竟在教室公開兩人交往時拍攝的裸照,讓路過的人都可以看到照片。

更誇張的是,程男想要挽回小花,還利用自己身為班代的機會,私自拆封裝有小花個人照片及畢業團體照的信封,改將兩人交往的合照以及Switch遊戲片放進信封。直到小花發現私密照片被公開,報警處理,整起事件才曝光。

小花表示,案件發生之後,程男仍持續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騷擾,而且警方上門搜索時,發現程男的筆電及雲端硬碟仍留有她的私密照片,因此很擔心照片會再次被散播出去,之後便一直生活在恐懼、焦慮及難過之中,至今仍需要前往身心科就診、服藥、接受心理諮商,她無意與程男達成和解,「希望他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程男在案發當時已經25歲了,正在攻讀研究所,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慾,不顧小花意願性侵,甚至公開私密照片、擅自拆閱信件,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另依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再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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