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15年前被控性騷代理書記官,15年後竟又再對女法官伸出狼爪,2名被害人提告。(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司法界淫蟲!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載代理女書記官上陽明山,卻於車上伸狼爪環抱、強吻、掀衣吸吮胸部,女書座嚇壞,蔡不停手還說「再5分鐘就好」,事後女書座未正式提申訴,蔡僅被記申誡2次,豈料15年後,蔡又故技重施載新進女法官上陽明山於車上性騷,士林地檢署據2名被害人指述等,依2次強制猥褻罪將蔡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現年約60歲「蔡董」蔡明宏為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2007年11月間,涉對支援的女書記官上下其手,女書記官未正式提出申訴,直到2010年再度被披露,將蔡記申誡2次,被拔掉行政庭長與發言人職務及免兼庭長。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蔡明宏於2007年11月7日,假借感謝代理書記官小琳(化名),邀約共進晚餐,小琳雖百般推辭,但礙於蔡時任行政庭長權勢只能應允。同日晚間6時許,蔡開車前往忠誠路某餐廳用餐,席間,蔡藉口法院要舉辦淨山活動,須到陽明山勘查路線,要求小琳陪同。
狡猾的蔡使手段,將車開往北投方向人車稀少路徑駛去,並停靠偏僻處的避車彎內,接著藉口「妳很辛苦、肩膀一定很僵硬」突伸出手按小琳左肩,她嚇壞只能往副駕駛座車門邊閃躲,不敢喝斥抵抗,蔡見她不敢反抗,得寸進尺,要求小琳換坐到後座,好方便讓他「按摩」,小琳一時尋思無計,暗忖荒郊野外難以逃脫,又畏於蔡權勢,又怕遭傷害,只能無奈順從。
蔡進左後座, 伸出雙手將小琳背部轉向自己,一方面稱知道小琳家庭與工作情況,很想照顧,以彰顯其權勢,一方面用雙手按摩她肩膀及脖子,順勢自後環抱,將小琳往車頭擋風玻璃方向轉正,隨即出手隔著衣物撫摸其胸部,並拉扯衣物、 湊上前想親吻嘴唇,小琳雖撇頭閃避,仍遭強吻。蔡猥褻得逞後,竟變更權勢猥褻犯意,動手由下往上掀開其所著套頭毛衣,小琳畏懼掙扎,試圖推開、護住衣物,奈何男女體力懸殊,無法推開。
▲蔡明宏2度伸出狼爪對自己同仁強制猥褻。(示意圖/pakutaso)
接著又將手伸入小琳衣服,將胸罩往上推,使其胸部外露,進而將頭臉緊貼胸部,吸吮乳頭,小琳奮力抵抗,氣憤質問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早就不想做了」接著將頭臉埋入小琳雙腿間,並喃喃自語:「再5分鐘就好」,小琳因上半身無衣物遮蔽,趕緊推開右側車門,右腳跨出車外,趕緊逃出車內,礙於身處僻境無力獨自逃脫,且隨身物品仍在車內,只能慌亂中在原地整理衣服。
此時蔡卻怒目而視著車外的她,她無奈只好又進入駕駛座,小琳內心雖極度恐慌,心想蔡或許就此作罷,不得已,再返回副駕駛座,蔡才駕車載離該處而返回小琳住處附近。
可惡的蔡明宏15年後也就是2022年11月間,邀約年資較淺女法官上陽明山土雞城用餐,女法官誤以為有其他同事一同前往而應允,當下未見其他同事上車,心想可能先行開車前往,在蔡催促下便上車,但到餐廳未見其他同事,既為用餐而來,還是與蔡一同吃飯。
用餐完畢後,蔡得知女法官對山區不熟,將車開往人煙罕至的中正山產業道路某處避車彎,隨即藉口頭暈需暫時休息,接著又假意說,當時是想與另名同事大力推薦留在同庭,結果卻讓她這麼辛苦,想到都很自責,接著以台語說「很拍謝」,接著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
女法官震驚之餘聳肩縮頸靠向右側車門閃避,蔡仍不罷手,持續揉捏後頸,一再重複說「很拍謝 」、「有的時候深夜想到都很過意不去」,女法官用力跩動肩頸,明確表明不願意讓蔡觸碰其身體後,蔡仍不罷手,只好苦求下山,蔡不情願地說:「好啦!再給我5分鐘」。
蔡見女法官無助畏縮在副駕駛座車門邊,無法抵抗,以右手手背撫摸其左臉頰,並以食指、中指夾捏女法官臉頰1下, 以此方式試探反抗力度,女法官猝然受襲,也僅是瑟縮地撇頭戴起口罩迴避,蔡此時將右手放到其左側大腿靠近恥骨附近根部位置,順勢以拇指外的4根手指伸入女法官大腿內側,與大拇指合扣,掐捏其大腿,同時隔著褲子摳碰私密處。
女法官為求自保只能趕緊將左腳抬高到右腿上夾緊防護,避免蔡再次出手,女法官此時手機訊息響,她向蔡說:「有同事一直在找我,拜託趕快載回士院」,苦苦央求下,蔡才將車開回法院。
由於強制猥褻罪追訴期為20年,2名被害人決定鼓起勇氣提告。士檢婦幼專組檢察官依相關證據等,認蔡明宏涉犯2次強制猥褻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建請法院予分論併罰,同時請審酌被告前此擔任法官工作,甚至身兼行政庭長,竟不知潔身自愛,知法犯法,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權勢,漠視女性人格尊嚴,屢次以上述方式恣意逞慾,置法官廉潔操守於無物,戕害司法信譽莫此為甚,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對被害人傷害極鉅,惡性重大,請予從重量刑,以示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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