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店女員工急診昏睡3天 私處有擦傷...揪出色同事下重手

▲▼餐廳,吃飯,聚餐。(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速食店打烊班員工趁沒客人的時候,下藥迷昏女同事猥褻得逞。(示意圖/Unsplash)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1間速食店余姓員工,趁關店打烊清潔時間,在飲料中下藥,迷昏女同事,在用餐區擺弄女同事的肢體,然後才將女同事送回家,但女同事怎麼都叫不醒,被姊姊送醫,被害人就在急診室昏迷嗜睡3天,經傷檢發現被害人下體外側有0.1公分擦傷,檢警調閱監視器,只看出余男曾以生殖器摩擦被害人下體,並無侵入事證,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余男。

檢警調查,余男和被害人都在台北市小巨蛋附近的速食店工作,店面固定營業時間到晚上10點,之後由打烊班員工進行廚房、用餐區等全店清潔工作,2023年3月19日晚上11點多,余男偷偷趁店內只剩下少數打烊班各自忙碌的時候,把網路上買來的2瓶迷昏藥水及1瓶失憶水,加入被害人放在一旁隨時解可用的飲料內。

▲桃園市張姓中醫師3年前在咖啡飲料摻入安眠藥趁機迷姦女子,地院法官刑事重判10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判處賠償129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被害人持續昏迷嗜睡了3天,醫師覺得有異,檢查出遭下藥且下體有擦傷的性侵跡證。(示意圖/pixabay)

被害人工作到一段落休息時,誤飲被摻藥的飲料後,很快就陷入無法抗拒的昏迷狀態,余男見狀,把被害人抱上用餐區桌子上,先是伸手進被害人內衣撫摸胸部,並脫下內褲撫摸下體,最後還掏出自己的生殖器磨蹭被害人下體,最後因被害人不醒人事,余男把被害人送回家。

20日凌晨2點多,被害人的姊姊察覺被害人怎樣都叫不醒,精神狀況明顯有異,緊急將被害人送到內湖三軍總醫院急診,沒想到余男下藥出手太重,被害人持續昏迷到21日才稍微清醒,但22日仍因嗜睡狀況嚴重,持續留在醫院觀察。

▲性侵,變態,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店內監視器僅拍到打烊班員工對女同事猥褻畫面,查無侵入性侵的事證。(示意圖/pakutaso)

在這段時間內,有經驗的醫師當下判斷要為被害人進行傷檢,果然除了發現被害人體內有大量麻醉藥成分,會陰部也發現0.1x0.1公分的擦傷,立即通報台北市警婦幼隊,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展開偵辦,並循線調取速食店的監視器。

但因被害人對自己受害過程毫無記憶,驗傷報告沒有檢出精子細胞等進一步事證,監視器又只拍下余男下藥、以及在用餐區不斷擺弄被害人肢體、靠近磨蹭等畫面,只能依余男所坦承的利用藥劑加重強制猥褻罪部分提起公訴,至於被害人懷疑遭余男性交的部分,因事證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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