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139人受害金額1248萬 3嫌加重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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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爆發多所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林姓業務員落網。(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今年10月間中部爆發多所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林姓3C店業者、紀姓店長、林姓業務遭警方逮捕後,檢方查出林等3人合謀,利用「虛構蘋果電腦」詐騙資融公司,以及誘騙學生購買蘋果手機再轉賣等2大手法進行詐騙,共有139名大學生受害,犯罪所得高達974萬餘元,加上林姓業務員另外又不法牟利273萬餘元,全案不法金額達1248萬元,檢方今(13)日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林等3人,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林姓男子為店家負責人;紀姓男子擔任店長,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並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林姓業務員從事3C產品買賣自營業者,3人從去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誘騙學生簽立「無卡分期」購物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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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業者遭警方查緝到案。(圖/資料照)

林等3人以兩大手法進行詐騙,第一種是「虛構Macbook筆記型電腦」交易,以每件交易可獲5000元報酬,騙大學生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後,林等人拿出店內擺設的Mac電腦要求大學生與之合照,隨後將電腦收回櫃子,再將相關資料發送給資融公司,讓資融公司相信有該筆交易,便核發每台電腦分期購物金額8萬4078元給林的公司。

每核定一筆筆電購物,林姓業者就給林姓業務6萬元現金,紀姓店長則每件抽成1000元傭金,但實際上,學生根本拿不到電腦,而他們反而因為簽下合約,須承擔剩下的分期繳款,此部分共計有102名學生受害。

第二種手法,為「實體商品iPad、iPhone手機」交易。林等人以每件交易可獲3000元至5000元不等報酬,誘騙學生簽約購買取得手機或平板,林姓業務再自行將商品轉售變現獲利,此部分有37名學生受騙。

檢方清查,林等3人犯罪所得共974萬3040元,林姓業務變賣手機、平板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三人不法所得共計約1248萬元,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另向法院聲請扣押林姓業者財產,此部分法院裁准,扣得現金58萬5000元、車輛(約137萬元)、不動產(現值約980萬元)及存款81萬40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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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清查,3人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圖/資料照)

檢察官認為,林等3人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3C 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之方式,致使學生受有債務承擔之損害,被害人數高達上百人、詐騙金額逾千萬元,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林等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重大,全案偵結,依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組織犯罪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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