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尉女士官酒後戰艦當砲房 海軍撤職懲罰「少一顆星」成空包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海軍1名田姓上尉2020年任職基隆級左營艦輪機官時,在艦內違規喝酒並與1名女士官嘿咻,事後被揭發這起「四腳獸」醜聞,女方還告他涉嫌性侵,田男不服被海軍核定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提告平反但一審吞敗,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查出海軍未依規定由少將以上長官召開懲評會撤職尉級軍官、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撤銷原懲罰處分,應由海軍重新依法議處,仍可上訴。

左營艦前身為1999年除役封存的美國紀德級驅逐艦紀德號,後來重出江湖賣給台灣,改名基隆級左營艦並於2006年11月成軍,號稱我國海軍最強主力戰艦。

田男2020年間擔任左營艦上尉輪機官兼隊長,同年4月11日左營艦靠泊蘇澳港,田男和本案女士官深夜在自己寢室跟即將調職的副艦長違規喝酒,隔天(12日)凌晨副艦長先離開,田男和女士官酒後升溫,直接「肉搏」親熱,後來消息走漏,有人內部檢舉這起四腳獸醜聞,女士官更驗傷指稱遭性侵,田男被函送憲兵隊偵辦。

▲海軍基隆級左營艦。(圖/記者李毓康攝)

此事引發譁然,海軍把違規3人分別記過與撤職加以汰除,其中田男經左營艦上校艦長指派少校副艦長,組成4男2女共6位委員的懲罰人事評審會,由副艦長擔任主席,2020年5月5日開會決議田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層層轉報左營艦所屬海軍一六八艦隊、海軍艦隊指揮部與海軍司令部核定後,隔天(6日)零時生效。

田男提起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海軍一六八艦隊撤銷原懲罰處分,他主張自己任職期間多次累積功獎,不該僅因行為不當就直接撤職,且本案女士官僅記大過2次,海軍對他的處分有失公平,應將他「違規在營區飲酒」與「違反性別分際(發生性行為)」行為分開處罰。

海軍抗辯指出,若依田男主張分別處罰,「違規在營區飲酒」依規要記過1次,「違反性別分際(發生性行為)」慣例是撤職,對田男未必有利,何況田男從軍多年又是單位主管,更應謹言慎行、以身作則,本案經媒體報導、已嚴重斲傷軍譽,海軍對田男的撤職懲罰沒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田男敗訴,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田男喊冤絕沒性侵女士官,辯稱女方主動爬上他的床摸他的下體,雙方才發生性行為,且女方後來還跟他打麻將、外出等互動。

更審法官查明,《陸海空軍懲罰法》所附懲罰權責劃分表規定,對尉級軍官施以「撤職」懲罰,應由編階少將以上權責長官組成懲評會決議,本案原撤職處分是由少校副艦長主持懲評會,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因此判決撤銷一六八艦隊對田男的原懲罰處分及國防部對田男的訴願決定,應由海軍依法重新議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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