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千毅直播時控翁姓女助理「用皮肉換包包」,挨告判賠8萬元 。(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直播主連千毅去年8月在直播時指控翁姓女助理「用皮肉換包包」,還稱對方私下在做性交易,一次價碼是12萬元,氣得翁女一狀告上法院,要求連賠償4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審理,判連千毅應賠償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連千毅去年8月13日在臉書「蘭庭精品」粉專直播,控訴翁姓女助理沒有正常收入,全靠做S(即性交易)「用皮肉換包包、名錶」,並稱翁女涉及色情、飯局接案行為,私下在做八大行業,認識很多人,口袋現金滿滿所以不甩任何人等不實言論。
翁女主張當時直播觀看人數高達14萬,對她的社會評價造成莫大損害,導致她承受極大精神痛苦,要求連千毅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
連千毅則辯稱,翁女有經濟壓力,離職後就要求他包養,並提出對話紀錄及轉帳紀錄,指每次包養價碼是12萬元。不過法官認為他提出的對話紀錄並不完整,實屬無據。
法院認為,連千毅指翁女涉嫌妨害風化之言論,足使觀眾認為翁女已有涉及刑事犯罪嫌疑,顯然妨害翁女之名譽權,且該則貼文已累積按讚數5861個、620則留言、100次分享,影響翁女名譽權已達情節重大,判連應賠償8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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