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行長聯手盜取149億元。(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史上最大的銀行貪污案!上世紀90年代,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經濟案件。三任行長許國俊、許超凡、余振東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銀行資金4.85億美元(約新台幣149億元),然後攜款外逃。12月13日,許國俊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至此,3名主犯均被從美國遣返且獲刑。
據《中國基金報》報導,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為加強管理,將大陸1,040個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集中設置在33個中心。一聯網,電腦中心反映出帳目上虧空8,000萬美元,很快又飆升到4.83億美元。中銀發生了中國規模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用案。透過帳目的分析,案發範圍逐漸縮小,先集中於廣東省,再鎖定在江門市下屬的開平市。
從1993年開始,許超凡利用職務之便,假借開平中行客戶名義,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他與手下的副行長余振東、下屬公司經理許國俊聯手,先後從銀行帳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並轉至設在香港的由三人控制的潭江實業有限公司等名下。
後來,許超凡升任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運作余振東、許國俊相繼接替他的位置。三人互相勾結掩護,竊盜流水線一直順利運作。
2001年10月13日晚,中行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3人出逃至香港,隨即又飛往美國。在此之前,3人妻子也在假離婚後,與美國華裔公民假結婚,隨後提出申請移民美國。在1999年至2001年期間,她們先後獲得了美國公民資格。
▲許超凡。(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
案發後,大陸公共安全部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供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的逮捕決定書。國際刑警組織迅速發出了紅色通緝令。
之後,大陸有關部門協調美方開展聯合調查,促使許超凡於2003年9月在美國落網。同案犯余振東和許國俊也分別於2002年和2004年在美國被捕。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被遣送回中國,後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2009年5月6日,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以洗錢、跨州轉運竊盜資金、護照和簽證詐欺等罪名,分別判處許超凡和許國俊入獄25年和22年,並勒令被告退還4.82億美元的涉案贓物。同案的許超凡之妻鄺婉芳、許國俊之妻余英怡,也分別獲刑8年。
徐超凡於2018年被遣返回中國,2021年10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許超凡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徐超凡有期徒刑13年,並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犯罪所得贓物款予以追繳。許超凡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許國俊。(圖/翻攝自北京青年報)
2021年11月14日,許國俊在外逃20年後,也被強制遣返回中國。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對被告人許國俊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許國俊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夥同許超凡、余振東等人,採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佔用公司正常還款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餘元、港元3.63億餘元、德國馬克146.1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幣9億餘元;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餘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餘元,共折合人民幣14億餘元。
江門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許國俊的行為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貪污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鑑於許國俊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許國俊的歸案,意味著涉案資金高達40億元人民幣、被稱為「中國最大銀行資金盜竊案」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3名主犯全部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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