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員林市14日發生一起隨機砍人事件,犯嫌張男是北彰化人,平日無業與家人居住,個性內向,今天上午在員林公園內持菜刀,砍傷來自外縣市2名女遊客後再自殘,脖子有多處撕裂傷,傷勢較為嚴重,目前轉送彰基進行縫合救治。據了解,2年前張嫌曾大鬧醫院急診室,獲判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
▲彰化員林公園發生隨機砍人事件。(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男子隨機砍傷人再自殘。(圖/民眾提供)
員林公園內有古蹟興賢書院,供奉文昌帝君,平日有學生在書院內讀書,經常有老人、小孩到公園內綠蔭草地上遊憩散步,也是市民運動的好去處之一,中午不少民眾前往時園區遊玩時,看到圍起封鎖線,得知發生砍人事件,難免心生恐懼,紛紛閃避。
▲彰化員林公園圍起封鎖線。(圖/記者唐詠絮攝)
員林公園就位在公所前,中午公所女課員前往公園內執行會勘任務時,目擊砍殺過程,當時張男持刀朝2女揮砍,其中一名女子嚇得徒手擋刀,手指被砍到剩皮黏著,男子逞凶後拿刀自砍脖子,目擊者嚇得花容失色,直喊「要去收驚了」。公園內也有一名老伯說,當時他就坐在椅子上吃午餐,目睹過程,還想拿著木棍前往救人,後來一旁有年輕人立即報警。
▲員林警分局前往採證。(圖/記者唐詠絮攝)
據悉,張男為北彰人,上午到彰化一間醫院就診,中午坐在公園大樹下的座椅上,恰巧有來自外縣市洪、酆及鄧3名女遊客在園內散步,張不分青紅皂白持菜刀隨機砍傷人。消息傳回老家,鄰居說他個性內向,「有時會大小聲」、「有時正常」,對於他會持刀傷人,深感不可思議。
據2021年判決書內容,張男為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手冊,2021年因為身體不舒服,不滿急診室醫護人員的處置,將瓶裝水潑到護理師身上,被依違反醫療法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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