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電纜掉落國道奪命憾事!台電施工需擴大申請範圍、電眼監控

▲▼ 因台電外包商施工失誤,電纜線掉落國道3號通霄段車道,導致多車發生碰撞後1部廂型車翻覆,有1名女性乘客死亡。(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日前因台電外包商施工疏失,電纜掉落國道3號通霄路段,導致多車連環車禍。(資料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電承包商12月2日進行輸電線施工,事先未向高公局申請,加上纜線垂落國3苗栗路段,釀7車連環撞、1死5傷,高公局除對台電裁罰6萬元外,高公局也與台電開會擬定3精進措施,包括擴大申請範圍和強化作業安全、施工過程有即時影像監控等強化施工程序及安全、強化維護品質等。

高公局表示,為防範架空纜線垂落事件再次發生,並增進施工安全及國道行車安全,高公局除依公路法於12月5日裁罰6萬元外,並與台電召開多次研商會議,要求從申請、施工及維護等階段,精進相關管理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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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也連續召開3次會議,與台電公司召開會議檢討要求提出精進施工風險管理及安全作為,並落實於未來申請及施工作業,拍板3大精進措施。

首先針對申請階段,將擴大範圍及強化作業安全。高公局表示,針對鄰近國道施工,以往台電視需要向高公局申請,為強化高速公路行車安全,未來只要台電鄰近國道施工,有可能影響主線設施或交通施工,一律納入申請範圍;另為確保國道安全及周延,台電施工申請時應一併提報對國道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由專家學者參與審查施工計畫。

除平時將相關設施納巡查防止未經核准施工外,收到台電申請案件,即納高公局平常巡查重點及交通維持協助督導;並請請台電訂定「輸電線路跨越高速公路施工申請作業程序」,供鄰近或跨越國道施工遵循,並做為加強內部管理依據。

▲▼國3苗栗 台電車禍             。(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日前因台電外包商施工疏失,電纜掉落國道3號通霄路段,導致多車連環車禍。(資料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其次,針對施工階段也要求掌握施工程序及安全,包括台電施工過程應有即時影像監控機制,並提供高公局轄區分局相關人員檢視,共同監控施工安全;為避免台電未經申請即施工,要求台電於高壓電斷電前應再確認有高公局施工許可及施工通報等,方能進行斷電作業,增進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第三,維護階段強化維護品質,高公局表示,台電公司應對跨越國道相關設施定期巡檢,每年2次,維護設施安全,須將巡檢成果送所屬上級機關同意,並知會高公局,確保設施安全。

高公局強調,這次台電纜線施工事件,高公局要求台電公司應從施工源頭控管,降低國道施工作業風險。各申請單位於國道範圍施工,皆須依高公局所要求之精進與改善作為辦理,以增進施工安全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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