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前監委黃肇珩的請求。(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監察委員黃肇珩,在政府轉型正義追討「黨職併公職」相關人員年資時,被認定溢領543萬餘元,遭政府追討。黃肇珩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她上訴第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政府追討有理,駁回黃肇珩的請求,全案確定。
高齡90歲的黃肇珩,根據監察院官方網站指出,她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畢業後,曾任中央通訊社記者、中華日報社長等職務,正中書局總經理、福建省政府委員、世界女記者與作家協會中華民國分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理事長,最後擔任我國第二屆監察委員,1999年2月退休。
不過政府2017年通過施行《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社團年資處理條例)後,政府針對國民黨年資與救國團等社團年資,併入公職退休年資,溢領退休金者,於1年內提出追討返還。當時考試院銓敘部統計,共有220人須遭到追討,其中有17退休高官,黃肇珩溢領543萬餘元居首;此外,前考試院長關中也溢領391萬餘元。
銓敘部隨即發文向黃肇珩追討543萬餘元。黃肇珩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黃肇珩主張該條例侵犯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另外也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有違憲之虞。承審的北高刑合議庭裁定停止審判,向司法院憲法法庭申請釋憲。
釋憲的結果於今年3月間的112年憲判字第3號公布,大法官認為該條例並無違憲,追討黨職併公職合理。因此北高行根據憲法法庭解釋意旨,駁回黃肇珩的請求。黃肇珩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仍依照憲法法庭意旨,駁回她的請求,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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