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連飆吳女6次「破麻」,遭罰6000元。(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髮廊老闆周男因不滿吳女在店門口潑水,又持手機錄影挑釁,憤而回罵6次「破麻」,一審法院審理時,認為是吳女先主動挑起爭端,周男回嘴屬人性之自然反應,判周無罪;但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周男連罵6次「破麻」,屬於抽象謾罵,足以貶損吳女的人格、名譽,依犯公然侮辱罪,處周男6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6天。
判決指出,2022年6月12日晚間,吳女先是到周男所經營的髮廊兼住處後方潑水,接著又繞到店門口嚷嚷著要髮廊老闆娘出來,周男當時坐在店內,受不了回罵對方「破麻,你說怎樣?」氣得吳女立刻拿出手機錄影蒐證,回嗆「錄影中,來,你再罵」,周男也不甘示弱反嗆:「阿來破麻,不然你是要怎樣?」,還放慢速度連續飆罵她「破~麻~」,遭吳女提告公然侮辱。
周男辯稱,當時並未營業,他是坐在家裡與吳女對罵,但他沒有指名道姓,並非針對吳女,而是在叫他家養的蜜袋鼯(綽號破麻),並強調是吳女先惡意挑釁,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拍攝他家,直言「我不是一個斯文的人,所以我才這樣子,她已經走到我家騎樓裡面,我在家的門口裡面跟他對罵,我門是關的,留一個小門我坐在家裡面跟他對罵」。
一審法官認為,是吳女主動挑起本件爭端,雖然周男回罵對方「破麻」等語令人不快,但因當時雙方爭吵,無法控制情緒,自然無法以溫柔、平順的言語溝通,尚屬人性之自然反應。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破麻」意指女性私生活複雜、行為不檢點,有貶低、鄙視他人之意。周男連罵6次,已非單純情緒抒發,純粹是對人格污衊及侮辱,屬於抽象謾罵,足以貶損吳女之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構成審酌雙方調解破局,周男不願賠償吳女20萬元,最後判周男罰金6000元,可易服勞役,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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